1、1986年。我国第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,1986年7月1日起执行。
2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、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、调整学校设置规划。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,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。
3、学校建设,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,适应教育教学需要;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,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。
上一篇:加持咒
下一篇:股骨头位置图
相关文章
芙蓉葵
06月21日
三九
06月20日
红薯什么时候种植
行测时间分配
一段奶粉
新车保养时间
最新文章
猪是怎么叫的
古代计时工具
ngc游戏机
动漫行业
次卡是什么意思
人文学科
热门文章
爱豆
葛根煲汤
重阳节的来历和习俗
梅雨季
乒乓球起源于哪个国家
天蝎座女孩